12月11日下午16时左右,洛浦县交警在开展日常巡逻期间,在315国道洛浦段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水果包装箱起火。几名交警随即从警车上拿出灭火器参与灭火,并疏导交通以免波及到其他过往车辆和行人。很快,消防车也及时赶到现场。
车主表示,下午打算送水果去超市供货,车辆行驶途中突然水果包装箱冒烟起火,好在交警及时发现,帮助搬运水果并扑灭了火,降低了自己的经济损失。
此次施救行动,执勤交警当机立断,默契配合,第一时间有效地制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责任和担当。
交警帮车主搬运水果。
记者 希尔艾力 通讯员 韩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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