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是个好地方 和田特种旅游目的地”暨和田地区特色商品直播带货大赛形式与规则介绍
2021-12-21 19:24:59
来源:
和田地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根据自治区文旅厅《关于举办2021新疆特种旅游节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夯实“2+1”电商发展框架,深入推进“1561”电商重点工作落实、落细、落具体、落出时效,以线上为主,线上线下结合的原则,结合特种旅游节活动,定于2021年12月16日至1月5日举办和田地区特色商品直播带货大赛。
借助特种旅游节活动有利契机,联动地县乡村、政企社、部门、线上线下、援疆省市、电商百人团,充分展示和田地区丰富农特产品资源,吸引消费者进店、提高网店流量、增加网店销售额,提升和田电商平台的销售业绩,多视角多方位讲好和田故事,增强和田是个好地方的说服力、影响力、传播力,让全国人民“了解和田、向往和田、爱上和田”,进一步促进电商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直播主播:和田地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向全地区招募具备一定影响力且有直播带货经验的个人主播和其他自愿报名参赛的和田地区内的主播。
1、参赛分为线上线下两种,线上点击“和田地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报名链接,线下为有意愿参加本次大赛的主播到和田地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田市杭州大道2号电商产业园)填写大赛报名表(附件1)进行报名。
2、参加本次直播大赛的主播需在和田地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直播,中心提供直播间以及主播直播设备,主播如在其他地方进行直播的,不计入本次大赛评选范围。
3、主播售卖产品需为和田地区农特产品,产品可由和田地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供也可由主播自行携带。
5、参赛期间大赛组委会会挑选出优秀的主播联合媒体在官方公众号发布。
示范主播评选标准 采取综合评分制,满分100分,将企业的分项得分加总后作为该企业的总得分,即评选总得分=F1+F2+……+Fn,综合排名依次为5名示范主播与5名带货达人。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主播时长,共30分。主播每天直播时长满足8小时的,得30分;每天直播时长满足6小时的,得20分;主播每天直播时长满足4小时的,得10分及以下。
2、主播销售额,共40分。主播每天直播销售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得40分;主播每天直播销售额在5000元—10万元之间的,得30分;主播每天直播销售额在3000元—5000元之间的,得20分;主播每天直播销售额在3000元及以下的,得10分及以下。
3、主播直播间浏览人数,共30分。主播每天直播间浏览人数在100万以上的,得30分;主播每天直播间浏览人数在50万—100万之间的,得20分;主播每天直播间浏览人数在50万以下的,得10分及以下。
1、各主播负责人每天24点前将所负责主播每日的直播数据进行汇总,填写每日直播数据汇总表(附件2),交由大赛组委会负责人。
2、各主播负责人在12月31日24点前将所负责主播本次比赛的相关直播数据填写主播数据汇总表(附件3),交由大赛组委会负责人。
负责人姓名:马强
联系方式:18709070105
稳定器1台+直播补光灯+直播支架(奖品+荣誉证书)/5
1、本次大赛报名者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直播带货相关经验。
2、本次大赛主播之间群体竞争严禁借助个人号召引起粉丝对官方正常管理工作的指责和攻击。
3、本次大赛主播在直播期间要严格遵守直播间日常行为规范,遵守相关平台的直播规定。
编辑:图尔荪阿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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