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和田县公安局新区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辖区内抓获一名涉嫌冒充警务人员招摇撞骗的男子。经查该男子在2020年2月至7月,就曾冒充军人,谎称自己能帮人参军入伍,骗取无辜群众财物1.4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2021年8月刑满释放后又冒充警察,以帮别人在公安局安排工作为由骗取他人财物,经初步审理,目前涉案金额已达到2.1万余元。
该男子阿某是和田县人,2020年阿某在毕业实习期间,觉得当军人很威风,于是在网上购买了一套假军服,并将自己身着军服的“靓照”发在了微信朋友圈里炫耀。令他意想不到的是,有不了解他底细人私信问他,“能不能帮帮忙,在征兵入伍时给些照顾?”。面对忽如其来的“意外收获”,阿某顺水推舟表示“没问题”,并以此为由先后向5名群众行骗1.4万余元。2020年7月,阿某因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被公安机关逮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
2021年8月,刑满释放后的阿某在和田县经济技术开发新区一家工厂打工,觉得“上班辛苦,来钱慢”,于是又萌发了“重操旧业”的念头。他又在网上买了一套假警服,制作了假警官证,干起了“老本行”。这次他主动对外宣称,自己当过8年兵,退伍后在公安局工作,现在是特警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司,能在公安局里安排工作,并以收取“报名费”“服装费”“证件制作费”“统一装备费”等各种由头行骗。为了彰显自己的身份,他每天花300元租了一辆“皇冠”轿车,甚至还计划在车顶装一盏警灯。
1月3日,受害人麦某向新区派出所民警反映,自己可能遇到了个假警察。“虽然他穿着警服,但他太年轻了。按他自己宣称的履历,至少应该在三十多岁,但他看起来就是刚刚二十出头的样子。”麦某说。麦某和阿某见过一次面,阿某略带稚嫩的长相引起了麦某的警觉,因此特意记住了他胸前的警号。民警通过查询,发现这是个假警号。根据麦某提供的微信照片、通话记录、转账记录等线索,真民警很快就找到了这个假警察。
1月4日,阿某23岁生日的前一天,在和田县新区派出所内,阿某对自己招摇撞骗的事实供认不讳。这一天,距离阿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刑满释放仅仅5个月。
目前,已查明涉案金额2.1万余元,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阿某在微信朋友圈中身穿假警服的自拍照。
阿某在微信朋友圈中身穿假警服的自拍照。
阿某从网上购买的假警服。
记者 牛斌、孙友军